17级各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绵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实施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困难毕业生帮扶,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毕业生帮扶经费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名额分配
1、发放对象。学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经费的发放对象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本人残疾毕业生及其他困难毕业生。按要求,在帮扶名额内公平公正公开统筹确定帮扶对象,确保2021届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全覆盖,兼顾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本人残疾毕业生等困难群体。
2、名额分配。2021年省教育厅划拨帮扶名额327人,学校配套帮扶66人,共计393人。太阳成集团tyc234cc获省教厅划拨16个名额(教育厅划拨名额覆盖所有建档立卡毕业生),学校配套3个名额,共计19个名额。
3、发放标准。2021届毕业生帮扶标准为600元/人。省教育厅划拨和学校配套名额均按统一标准发放。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学院确定项目管理员。按照教育厅要求,今年省上划拨的困难帮扶名单信息需由二级学院录入系统,请各学院4月20日前报送1名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项目管理员,并加入管理员工作QQ群:289734644。
(二)学院提出帮扶名单。各二级学院宣传相关帮扶政策,听取各方面意见,收集困难毕业生证明材料(见附件2),在公平、公正、公开基础上,形成帮扶经费发放建议名单。帮扶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教育厅划拨名额帮扶名单与学校配套帮扶名单分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不属实)的帮扶建议名单确定后:
教育厅划拨名额帮扶名单、学校配套帮扶名单同时纸质版材料(含附件2要求的学生申报材料、附件3)于2021年4月25日下午5:00前报送柳小艳处。
(三)学院审定帮扶名单。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名单,经审查后,对拟同意发放帮扶经费的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再次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名单由招生就业处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送交学校计划财务处,作为帮扶经费发放依据。
3、帮扶经费核准发放。学校计划财务处对获帮扶困难毕业生进行身份、学号、银行卡号等信息核对。根据相关财务制度,及时、足额将帮扶经费发放到毕业生本人提供的银行卡上,严禁发放现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工作,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就业处牵头实施。二级学院帮扶政策宣传、帮扶名单提出、公示、审定和报送由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提高工作认识。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严格经费发放。学校计划财务处要严格按照核定的人数和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毕业生本人银行卡上,不得发放现金。要完善财务手续,加强审核监督,避免错发漏发。
4.各班评定结果必须报辅导员审核并在班级内公示。
四、请各班于2021年4月25日下午5:00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柳小艳(电话:15528560339;QQ:2840596747)处汇总,2021届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申报材料要求及发放明细表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学工办
2021.4.19